賣方有哪些騙局,買房子應注意什麼細節
買房過程中,其實各個環節都是有需要購房者注意的地方,這關係到自身利益的問題,同時也對日後的居住使用有一定的影響,因而就不得不引起注意。那究竟購房者買房子應注意什麼細節呢?可能很多人其實並不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賣方有哪些騙局?
賣家設計的騙局有:1、騙買家説合同買賣雙方為買方和軍隊,自己不簽字,而且先由買家簽字,這樣形成的合同只有買家單方簽字,根本不生效,賣家脱離合同之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2、騙買家先付首期款至賣家銀行帳户,只要買家上當打款,賣家即人間蒸發,此時買家手中只有一紙無用合同,又找不到賣家,可謂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只能啞巴吃黃蓮!
二、買房子應注意什麼細節
1、繞過中介私下成交弊遠大於利往往得不償失。
首先,俗話説“買的沒有賣的精”,買方多數沒有法律知識及房屋買賣的合同經驗,且非業內行家,對於二手房買賣中的各種騙局陷阱缺乏識別能力,又沒有中介公司從中把關,容易陷入無良賣家精心設計的騙局中,很可能錢房兩空。
其次,沒有中介參與,買家對於房屋買賣合同中自己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不清楚,對於履行義務的時間、各類事項的辦理容易發生延誤甚至遺忘,極易造成自身違約,一旦違約,有可能給賣家以口實,更甚者可能面臨買家訴訟求償。而有中介幫助辦理,就無此慮,中介會及時協助及提示買賣雙方按時履約。
再次,沒有中介公司參與,對於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的事項及證據保存均不專業,即便將來發生爭議,由於事先準備工作不足,即便有理可能也説不清證不明,導致利益受損。所以省了一點點中介費,卻極大的加大了自身風險,且勞時費神,真可謂得不償失!
2、購房款最好監管在銀行,待辦理過户登記之後再支付房款。任何騙局的最終目的都是獲得購房款,因此把握此點為重中之重。
3、認真審查合同,詳細約定權利義務,所有口頭承諾、約定均應落實成文字。筆者接觸過的當事人中,絕大多數連房地產買賣合同都沒有全部閲讀過,少數閲讀的也只是看個表面,由於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對於合同中的條款、用語的含義及法律後果都不太清楚。超過70%的房屋買賣糾紛都緣於合同簽訂不到位,權利義務約定不明,違約責任約定不清,如果在合同簽訂這個源頭有專業人士把關,很多爭議就不會發生,好的合同可以起到減少爭議防止違約的效果,所以建議當事人慎重對待合同,有條件的最好聘請專業律師幫助審查擬定合同。
大多數人由於缺乏購房經驗,而在購房之前也沒有説事先了解一下買房子應注意什麼細節,這就造成日後產生糾紛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其中比較嚴重的甚至損害到了購房者的合法利益。雖然買房不一定就要在律師的陪同下進行,但要是有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相信一定可以儘可能的避免糾紛的發生,同時也能減少利益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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