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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賣需要什麼手續?

房屋轉賣需要什麼手續?

一、房子過户需要的手續

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

2.接受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的相關檢查和評價。

3.立契過户,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過户時,方持買賣合同和有關證件及資料到買賣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户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子權證或確權證實;身份證或別的有用身份證實;房子權共有的,別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定見。房屋轉賣的手續辦理要證件齊全,政府正在逐步簡化相關的流程。

二、房子過户需要的資料

1.賣方:

夫妻雙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證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權證》原件、夫妻雙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個、結婚證、未婚證實(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

2.買方:

身份證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個。

3.辦理流程:

①、雙方簽定《房子買賣合同》及《委託書》;

②、雙方交給購房保證金及定金到公司財務處;

③、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④、將以上所需資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⑤、公司開具收件單及收款憑證;

⑥、由評價公司出具評價陳述;

⑦、公司外聯部辦理完測繪及手續後,雙方到房產管理部門簽字;

⑧、得到房產管理部門收件收據後,買方將首期款付給賣方;

⑨、由約好方交清過户所需的有關費用後,買方付清餘下的房款;

⑩、買方收取新的房產證;雙方憑收款憑證到公司財務處領回各自交給的購房保證金及定金。

現在,隨着人們對於住房的剛性需求的增加,以及炒房人員的存在,我們會發現,現在的人均居住面積在逐漸的增加,年輕的夫妻的住房需求在一百平米以上,因此很多的住房需求催生了二手房市場的火熱。房屋在專賣的過程中,需要的手續越來越簡化,首先是證件的齊全,產權無爭議,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標籤:轉賣 手續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