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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備案後可以更改名字嗎?

房產備案後可以更改名字嗎?

一、房產備案後可以更改名字嗎

如果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根據國家七部委頒佈的《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因此,合同備案後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如果是購買正在抵押的房子,需要先還清貸款,取得房產證,才可以出售。

但是,已備案合同要是經過開發商同意辦理退房手續,之後再重新購買的方可更名。具體流程如下:

1、購房者需要填寫書面資料一份,即合同備案註銷、更名申請書,詳細説明合同備案註銷或者更名的理由;

2、將寫好的申請書遞交給開發企業,請求開發企業配合,簽字同意並蓋章;

3、本人持合同備案註銷或更名申請書、身份證或户口簿、《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項目所轄區域的市、區房管局申請。

4、申請的房管局部門會審查情況是否屬實,是否符合合同備案註銷、更名條件。如果符合,當場會出具初審意見,並報到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審批。 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審批通過後,會要求提交商品房合同備案註銷、更名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合同原件。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當場辦理,加蓋“作廢”及“更名修改”專用章。

二、沒有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效嗎?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是國家對商品房預售行為的行政管理措施。一個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便獲得了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開發商將預售給購房者的商品房再次出售,其後該預售合同就不能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效的杜絕了開發商一房兩賣的現象。即使出現一房兩賣的情況,購房者也可根據登記備案的合同優先取得該房屋,而第三人只能根據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因此,及時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可有效的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保證房地產交易的安全性。

那麼,沒有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效嗎?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概況來説,如果商品房預售合同里約定,只有辦理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該商品房預售合同才能生效,那麼沒有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就是無效的;如果商品房預售合同裏沒有做出這樣的約定,那麼沒有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少人認為購房之後,就簽訂好的購房合同辦理登記備案,完全是多此一舉,就算不辦理備案也沒有什麼影響。但其實,從購房風險方面來看,若是及時辦理了備案,那麼也能避免出現一房數賣的情況,這對保護購房者利益是有很大幫助的。至於備案之後要想更名的話,則一般是無法實現的。

標籤:備案 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