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違法建築適用法律有哪些規定
《城市規劃法》第40條的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採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
二、拆除違章建築的程序是怎樣的?
1、查明事實階段
即查清違章建築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範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法機關查處等。對已經查處的按查處的結論辦理,對未經查處的,進入下階段。
2、處理和處罰階段
第一步按時間分類分流。根據各地城市規劃的具體時間合情合理地確定違法建築的時間界限。具體可採取兩段式或三段式。兩段式即劃定一個時間點,在此時間點之前形成的違章建築可補辦手續作合法建築處置,在時間點後的作違章建築處理。三段式是劃定兩個時間點,在第一個時間點前的一律補辦手續,不予處罰,作合法建築處置:在第一個時間點之後,第二個時間點之前的,從寬處理,能不拆除或沒收,一律不處以拆除或沒收;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一律不予行政處罰:在第三個時間點之後的要從嚴處。其中,多數學者建議採取三段式,理由是城市規劃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應當有一個過渡期。對可以直接補辦手續的,直接進入補辦手續階段;對需進一步處理的則進入下一步。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違章建築的行為同時違反了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範的情形為標準分類分流。
若不存在這一情形,則一般是隻違反建設規劃的,則交由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若存在這一情形的,則由一個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處理。
第三步,作出處理或處罰決定。 然後根據處理或處罰決定分別處置,對補辦手續的,進入補辦手續階段;對處以沒收或限期拆除的,進入執行階段。
3、補辦手續階段
對依法應當直接補辦手續或經過處罰後要求補辦手續的,由違章建築的當事人到相關行政部門補辦手續。需要特別説明的是:無論當事人是否補辦了手續,其對建築物的相應權利已得到有權行政機關的認可,故當事人享有相應的物權,從而成為拆遷法律關係的當事人,其享有被拆遷人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當事人在補辦手續後進入簽定安置補償協議階段;當事人不補辦手續的,可經拆遷人申請,進入行政裁決階段。
在此階段,相關行政部門應將當事人補辦手續的情況及時通報給税務部門,由税務部門根據當事人建築物的實際用途、時間等決定是否追繳營業税、所得税。
4、簽定安置補償協議階段
在此階段,由拆遷雙方自行確定安置補償方案。對協商不成的,經一方當事人申請可進入行政裁決階段;對達成協議後,被拆遷人拒不履行的,經拆遷人申請,可進入強制拆遷階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5、行政裁決階段
對拆遷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協議,經一方當事人的申請行政裁決的,行政機關應予受理。行政機關在受理後,應及時將申請人的申請書及證據發送給對方當事人,並告知其權利與義務。行政機關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在法定期限內就安置補償作出行政裁決決定,並明確當事人搬遷的期限。
6、強制執行階段
對於違章建築的當事人不履行安置補償協議或安置補償裁決的,經申請,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強制執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強制執行程序強制執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責成相關行政部門組織行政強制拆遷,強制被拆遷人搬遷,並拆除其建築物等。
-
行政機關強拆圍牆合法嗎?
一、行政機關強拆圍牆合法嗎?一般來説,在正常情況下合法的強拆圍牆是不違法的。但是要看情況來説,如果這個圍牆是不合法的話,執法部門是有權利把它強制拆除的,那如果這個強拆圍牆是違法的話,我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的。1、合法的強拆圍牆是不算違法的。...
-
面對強拆傷人如何處理?
一、面對強拆傷人如何處理?沉着冷靜面對,從容平和報警。暴力拆遷多為突發狀況,作為當事人來説面對此情此景時心理上一定會感到憤怒和委屈,難免作出理性之外的過激行為。但遇到這種事情千萬不要衝動以暴制暴,要儘量平復自己的心態,以免對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
一般在週六日強拆違法嗎
一、一般在週六日強拆違法嗎不合法,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後,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於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後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對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如果不立案,屬於...
-
對方強拆違法應該怎麼做?
一、對方強拆違法應該怎麼做?違法強拆的維權基本方法:1、遇到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2、在被強拆後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3、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4、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為等複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