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網籤備案後可以更改嗎
一、租房網籤備案後可以更改嗎?
1、房屋租賃備案網籤後還是可以更改的,如果已經備案,在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房東可以調閲,重新修改打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2、申請國有土地上住房租賃合同網籤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應當共同到場(如出租方和承租方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雙方至少有一人到場)。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住房租賃合同網籤申請書》(原件);
(二)當事人身份證明(核對原件,收取複印件);
(三)住房權屬證明(核對原件,收取複印件);
(四)自然人出租方委託共有人申請網籤的,應提交委託書(原件) 、被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核對原件,收取複印件);
自然人出租方委託其他代理人申請網籤的,應提交經公證或認證的委託書(原件)、被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核對原件,收取複印件)。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實際上,租房合同條款的變更這也是很正常的,因為説不定在租賃的過程當中就發生了哪些雙方之前都沒有預知到的事情,意思就是網籤後,重新更改租房合同這沒有什麼問題,主要是網籤合同的變更還是需要到住房租賃服務管理中心去諮詢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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