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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房屋質量安全法中的標準有哪些

國家房屋質量安全法中的標準有哪些

房屋的質量安全標準關乎許多人的利益,無論是商品房還是自建房,只要只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有質量安全標準,有了這些標準我們才能使用這些房屋,因為一旦住房標準存在較大的問題,那麼房屋就會有安全問題,那麼,國家房屋質量安全法中的標準有哪些呢?

國家房屋質量安全法中的標準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二)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準,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

(三)符合工程建築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並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工程建設技術數據及檔案圖紙材料;

(四)有建築材料、設備、購配件的質量合格證件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

(五)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或優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主要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牆面、廚房和衞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脱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衞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户自行約定;

4、用户報修的單位,答覆和處理的時限。

保修期規定

我國房地產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工程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開發商在質量保證書上註明的保修內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國家規定。保修期從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之日起算。在辦理房屋交付和驗收時,必須有購房者對房屋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的簽字確認。

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工程質量保證書中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範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5年;牆面、廚房和衞生間地面為5年;《住宅質量保證書》一般約定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脱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衞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並寫在工程質量保證書中。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房屋的質量安全真的不是一件小的事情,豆腐渣工程在我們身邊經常出現,一旦自己遇到這類情況,房屋的一點損壞可能就會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我們在實際生活中應該多留意此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