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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辦理過户需要材料有哪些

二手房辦理過户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二手房辦理過户需要材料有哪些

1、買方需要攜帶的材料

購房者為單身的話,在過户時需要攜帶户口本、本人身份證、購房合同、房屋買賣交易契税完税證明。若購房者已婚或者離異的話,除了這些基本材料,還需要攜帶相關的結婚證、離婚證等婚姻證明材料。

2、賣方需要攜帶的材料

在二手房交易過户中,賣方要準備好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房產證、房屋權利共有人簽字證明等等材料,未到場的房屋權利共有人還需要有相關的公證委託書才行,其房屋若是家庭滿五年的住房,賣方還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結婚證等材料。

辦理二手房過户時,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户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的人必須帶上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證處“該複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前去辦理。

二、二手房過户要注意什麼

1、二手房設備清點

由於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東裝修和使用過,在二手房出售時對裝修和一些設備設施通常都是贈送的,因此,二手房買房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就應將設備設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確寫明,二手房交接房屋時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清點、驗收。

2、費用結算

二手房買賣雙方應一同來到物業公司辦理物業和公共維修基金更名手續,同時辦理物業費用繳納的交接,要注意詢問物業人員看原房東是否拖欠物業費及取暖費。另外還需注意水電燃氣費用的結算,如有欠費,二手房買房人則有權要求原房東補交費用。

3、户口遷移

二手房買賣雙方應一同來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詢問房屋內的户口情況,原房東應將户口全部遷出,如仍有户口,買房人可要求原房東遷出,若其拒絕辦理,可追究其違約責任。

二手房過户可以分為兩方面,包括法律意義上的過户與現實意義的過户。前者是指在產權登記上面進行變更,把二手房從賣方名下轉移到買方名下。至於後者,則是指實際轉移房屋的佔有。這個過程中,就需要賣方結清相關的費用,包括物業費、水電氣費等。對於買方來説也應該及時點清合同約定要交付的房屋及屋內設施、傢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