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二手房過户買房需要哪些材料

買二手房需要的材料分以下幾種情況:
(1)若買方單身,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税二手房買賣交易的契税完税證明。
(2)若買方已婚,需要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若購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據當地規定,出具本地暫住證或其他證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二手房買賣交易的契税完税證明)。
(3)若買方離異,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户口本和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税完税證明、離婚證、離婚協議,如果購房者攜帶未成年人,需要攜帶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二手房交易賣方需要攜帶的證件資料:
(1)賣方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房產證,如果交易房屋賣方有多個權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場簽字,如果不能到場簽字,需要由簽字人員提供未到場權利人的公證委託書。
(2)如果是房產是繼承過户得來的房產,賣方還要提供原房產證複印件、繼承公證書。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二手房過户買房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