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沒下來買受人可否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2.56W
商品房買賣合同通常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只要是非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未訂立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買受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否則解除權消滅。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只要是非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未訂立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買受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否則解除權消滅。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
安置房可以買賣嗎能辦房產證嗎
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對象是被拆遷户。安置房是因為土地被開發或者城市規劃等原因進行拆遷的,要安置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也分為很多種,安置房是否有房產證,這個問題是根據安置房的性質不同決定的,安置房是否可以買賣,也是根據安置房的性質不同決定的...
-
商品房買賣欺詐雙倍返還合理嗎
一、商品房買賣欺詐雙倍返還合理嗎?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可以適用“雙倍賠償”的情形作出了限定。根據該《解釋》第九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
-
房產證沒有下來的房子怎麼買賣
1、房屋買賣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户。這種方式屬於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的税費會比新房多一些。2、直接更名。流程:賣房者需要首先還清銀行貸款;賣房者拿着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的合同;開發商帶着合同和註銷備案登記表去房管局辦理該房屋...
-
房產税對房價的影響是什麼
有影響應該是在以下幾點產生作用:首先,房產税出台必然會導致一些小的炒房客拋售自己手中的房產。這種情況在房產税提出的時候已經出現過,但這只是少部分優惠的價格泡瘦了二手房而已。其次,產生影響的應該是對於房產租賃市場。由於房產税的證件啊,朝方正定會將自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