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侵權責任是什麼?
一、樓上漏水侵權責任是什麼?
樓上漏水侵權責任是需要承擔侵權損害賠償的責任,比如説有賠償損失。因樓上漏水造成損失的侵權責任由誰來承擔就要看實際的情形是怎麼樣的才能確定。
第一,如經鑑定,漏水因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引起,在保修期內,受損害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維修,並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住宅物業保脩金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業主漏水,樓上住户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户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二、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的侵權內容有哪些?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如果存在漏水侵權行為的話肯定是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的方式沒有辦法解決,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的話,必然是需要提交證據證明,確實是存在着侵權行為以及給自己造成的相關的損害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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