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樓上住户漏水誰的責任
一、樓上住户漏水誰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誰有過錯,就是誰的責任。
(一)樓上鄰居漏水原因——找樓上鄰居協助處理
1.樓上住户裝修房屋、改造管道、不當用水等行為,破壞了地面的防水設施;
2.樓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過長導致自然老化,超過質量保質期,在正常情況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
(二)開發商漏水原因——保質期內要求開發商儘快修復
房屋漏水是因為房屋質量問題,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內或房屋本身設計不合理造成的漏水。
(法律規定商品房是有5年的保質期的,房屋的質保期是從房子竣工驗收之日起算的。)
(三)物業公司漏水原因——向物業申請房屋維修基金予以修復
1.因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設施設備損壞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復的,可向物業申請房屋維修基金予以修復。
2.因《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有約定物業公司對房屋有某些修繕義務。
二、業主解決房屋漏水的方法
1、保留證據
房屋漏水,首先應拍照保留證據。
2、確定漏水責任人
房屋漏水與房屋結構、防水處理、排水系統等有關,術業有專攻,所以我們應找專業人員對漏水進行檢查,判斷漏水原因,確定漏水責任人。確定責任人後,我們就可以要求物業、開發商或者鄰居賠償了。
3、協商維權
拿着證據找責任人進行協商,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也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維修費的賠償。
4、訴訟維權
雖然我們拿着證據去找責任人協商,但是可能對方推諉責任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房屋漏水的糾紛仍然不能解決。
5、協商不成可訴訟
這裏注意,訴訟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而已,現實案例中,很多這樣的糾紛都是在訴訟過程中協商完成的。
房子樓上如果出現了漏水的情況,可能是因為鄰居使用不當造成,也有可能是開發商的問題,所以這個時候應該找誰來處理,首先要搞清楚漏水的原因,確定好責任方,之後再説下一步如何處理的問題。由此可見,雖然都是屬於房子樓上漏水的問題,但具體的根源不同,那麼意味着之後當事人的處理也是不太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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