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五年安置房過户需注意什麼
注意事項:
1、注意房屋所有人是否是合同當事人;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
3、看清楚房屋用途;
4、車庫和地下室或者閣樓的約定;
5、面積的約定;
6、貸款問題的約定;
7、逾期或者賠償的問題;
8、雙方約定可以協商解決的內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
租房期間房子賣了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租房期間房子賣了可以要求賠償嗎承租期間,出租人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承擔侵犯了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
-
單方能不能賣共有的房產
一、單方能不能賣共有的房產單方不能夠賣共有的房產。如果房產是共有的,其中一個共有人想出賣房產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否則共有人有權申請買賣行為無效或者要求擅自出賣房產的共有人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
-
居住權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一、居住權的使用期限是多少年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是指在他人住宅上設定的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對該住宅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1、居住權期限可以是確定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權人共同確定。居住權的期限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協商約定。2、對居住權期限沒有作...
-
怎麼樣轉讓房屋的居住權
一、怎麼樣轉讓房屋的居住權不得轉讓房屋的居住權。居住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該權利屬於用益物權,自登記時設立、具有人身專屬性,不得隨意進行轉讓。《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