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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登記如何辦理?

房產抵押登記如何辦理?

隨着經濟的發展,房產抵押也成為很多人解決燃眉之急的有效途徑之一,那麼您知道房產抵押登記如何辦理嗎?當困境解除,想要“贖回”房子時,房產抵押登記該如何註銷呢?下面我們就將針對這兩個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房產抵押登記如何辦理

首先,以房地產作為債務的擔保,抵押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房地產抵押合同,合同內容包括: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

(二)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三)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築面積、用地面積等;

(四)抵押房地產的價值;

(五)抵押房地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

(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權滅失的條件;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的方式;

(十)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其次,應當辦理抵押登記。即抵押當事人應當自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辦理抵押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合同;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權證》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證明;

(四)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五)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六)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記機關經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符合抵押條件的,予以辦理抵押登記。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未辦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也就不成立。

二、房產抵押登記如何註銷

辦理抵押注銷業務時首先您需要填寫一份《抵押注銷申請表》,另外您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兩證同時交原件)或《抵押證明》辦理以上業務,除備齊上述材料、如實填寫相關抵押登記申請表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如未滿18週歲公民為房屋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其法定監護人應持户口本到現場在相關資料上籤章。

(二)申請當事人應提交有效身份證明。如單獨委託代辦的,另提交單位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委託書上需委託人蓋單位公章;私有房產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有經公證生效的委託書。單位申請辦理的以申請表中經辦人為準,不用另交委託書。

(三)複印件均須由我處核對原件,並在複印件上註明已審核原件字樣。

(四)以上各項均包括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以上各條款解釋權屬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

在符合規定條件、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如辦理過程須補資料則從補齊之日算起)辦理抵押注銷需五個工作日。同時,您還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查檔費每套50元;抵押登記費每套80元;抵押換證、變更登記工本費:10元。

房產抵押登記如何註銷”的介紹,相信您對房產抵押登記的辦理和註銷流程有了一定的認識。雖然辦理過程比較簡單,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時涉及到抵押合同,需要您在簽訂前仔細閲讀其中內容。如果您不能自己辨別合同條款的利弊,可以在律師的監督下籤訂,或是直接委託律師為您起草合同。以律師的專業水平,必定能讓您毫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