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怎樣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一、房產抵押登記的流程

怎樣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1)貸款人申請;

借款人到貸款銀行填報《個人住房借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證、户口;②購買住房的合同意向書或其他證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人證明;④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

(2)貸款銀行審查;

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各項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

借款人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書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並請售房單位在房產收押合同上籤章。

(4)借款人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5)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險單,與第三方(法人)擔保人一起到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6)貸款銀行劃款;

貸款銀行將貸款以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帳户抵押擔保

二、房產抵押擔保注意事項

房產抵押是借款合同中最常見的擔保形式。現實生活中,部分當事人由於未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致使房產抵押存在種種問題——

一、未按我國要求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簽訂抵押合同後不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

二、未經房產所有權人同意,以他人房產作抵押。這樣做不但抵押關係無效,而且構成侵權。

在進行房產抵押貸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了,對於一些事項要看清楚,在簽署合同的時候,也要把合同的內容仔細檢查清楚,避免在日後進行還款或者是貸款的時候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