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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屋歸屬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關於房屋歸屬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關於房屋歸屬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關於房屋歸屬權的法律規定是應當是以登記的為準,也就是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就是誰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佔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1、佔有: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是產權人按照房產的性能,作用對房屋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無損於房屋的本質。(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產權人收取房產所產生的利益的權利;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是產權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房產進行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是房屋產權最根本的權利。處分權一般只能由房屋產權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其中,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是一種絕對權,即權利人不需要他人積極行為的協助就可以直接實現自己的權力。

二、房屋所有權歸屬是如何確定的

房屋產權是以房產證上的人名為準。

所有權的房屋歸屬是指我國相關房屋的歸屬問題,這類歸屬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歸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他人不得進行干預和侵犯。一旦對這類權力問題進行侵犯的,我國的法律將對這類房屋所有人進行相應的保護。保護相關公民的合法權益。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房屋的產權方面的問題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這樣的一種產權主要是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通常情況之下,我們國家目前所實行的制度是登記為準的制度,也就是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是誰擁有房屋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