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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亡房產如何過户

(一)首先要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與其他法定繼承人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繼承公證,其他法定繼承人應表明對遺囑的真實性無異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若在辦理公證過程中,其他法定繼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對遺囑的效力提出異議,導致公證處做出不予公證的決定時,為了確保你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你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確權訴訟,由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後,依法作出公證判決。若法院判決確認你對該房屋享有繼承權,你就可憑法院判決書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遺產過户手續。
(三)辦理房屋過户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複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税完税憑證(原件)。
(四)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户,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户的税費: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累進税率,約為房地產的評估價的0.3~0.5%
3、房地產繼承過户税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税組成。
4、契税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税,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税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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