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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用個人財產買房登記兩人名字可以嗎?

婚後用個人財產買房登記兩人名字可以嗎?

一、婚後用個人財產買房登記兩人名字可以嗎?

可以。

婚後買房子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民法典》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二、婚後買房怎麼算個人財產

1、辦理贈與公證

父母要證明婚後的出資,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只要贈與人和被贈與人到場就可以。也就是説,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場,子女的配偶則不需要到場。

除此之外,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寫下“茲證明,某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出資多少給某人用於購房,是對某人個人的贈與,而非對其夫妻雙方的贈與。”的證言,公證員在核對了贈與人的出資證明後,證明此次贈與行為合法有效。以後如果夫妻鬧離婚,公證書也能作為證據,以保護父母的財產。

2、籤附條件贈與合同

父母可以跟兒子兒媳簽訂附條件贈與合同,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附條件的贈與合同是合同的一種。也就是在簽訂贈與合同時,約定義務,約定義務不完成,贈與行為可以撤銷。父母在出資給小夫妻購房時,可以與簽訂合同,約定只有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贈與合同才成立,否則撤銷。如此,一旦夫妻離婚,父母就可以收回財產,不會遭受損失。

3、請律師見證保留證據

父母可以寫下書面證明,證明出資只贈與給子女,並由小夫妻倆或其他證人簽字,也可以留下類似的錄音證據。從保證證據的法律效力上看,也可找律師見證。

婚後購買房屋基本上都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的時候就可以要求對於房屋進行分割。當然了,前提必須是購買房屋的財產來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繼續用夫妻關係程序之間所獲得的獎金、工資等相關收入所購買的。否則也是不能夠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