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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證明怎麼開

房屋產權證明的開具: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

房屋產權證明怎麼開

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

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標籤:房屋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