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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一定是違建嗎?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一定是違建嗎?
律師解析:依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不一定是違法建築,違法建築是指沒有經過報建手續而興建的建築物。只要經過相關部門批准而建造的建造即使沒有房產證也不算違規建築。
在一般情況下,不能僅僅憑藉沒有房產證就判定該房產是違章建築,應根據當地規定進行判定。
一、各種證件以及手續齊備的,只是還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的
這種情況的話,房屋的所有權人就不用那樣擔心了,因為房屋是屬於合法的私人建築。按照法律也應該享受到國家規定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以及待遇。而缺失的產權證不需要補辦,只是在發放安置費的時候會扣除掉其辦理產權費時應該上交的費用。
二、證件或者手續不齊全的違章房屋
在此情形下有些還是能夠享受到一定對應的補償費用。
(一)房屋的所有權人繳納了城市土管、規劃部門的罰款,補辦了有關所需的手續,僅僅因房屋屬拆遷範圍,房屋產權證沒有辦法辦理的。違章建築就會變為合法的建築。
(二)房屋的所有權人不接收處罰補辦手續的。這種情況就會稍顯麻煩,房屋雖然並沒有嚴重地違反城市規劃,但是也不算合法的建築,不遵循法律程序辦事的後果就是要自己承擔。此時僅能按照建築材料殘存的價值進行補償而非建築物的實際價值。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