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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過世房產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依照以下步驟:
一、首先,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户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繼承的情況,需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放棄房產繼承權的書面書之後才能辦理;如父母在世時曾經立下遺囑,則應該按照遺囑中的約定執行。
二、其次,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户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而繼承人證明則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區公安局辦理。
三、之後,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户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到公證處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
四、取得了上述的證明之後,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户手續的子女則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明,父母的死亡證、房產證等資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中心申請辦理過户手續。
五、繼承房產所涉及到的房產過户與其他情況涉及到的房產過户一樣,需要繳納相關的税費,而這個税費的很多税種收取都是與房屋的價格有關的,因此,還需要做房屋的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這個評估報告需要提交給房管中心。
六、繳納完税費之後,再次來到房管中心辦理房屋過户手續了。
一般情況下,父母過世後房產繼承的流程大致如上述所説,如果涉及到遺囑或者是經過法院裁定的房產繼承,還需要將相關的資料一齊提交。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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