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訴訟指南

在需要法律援助時該準備哪些材料,怎麼申請?

一、申請法律援助所需的材料

在需要法律援助時該準備哪些材料,怎麼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户籍證明或暫住證;

(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和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3)申請援助事項的基本情況以及有關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立案通知書;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並提交代理權資格證明。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流程

1、申請。

(1)領取並按要求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2)將填寫好的《法律援助申請表》及有關證明資料交本中心工作人員,辦理申請登記,如實向工作人員敍述事實經過並回答有關提問。

2、受理審查。本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3、決定。本中心經過審查,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下列決定:

(1)對符合條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受援人。

(2)對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4、提供援助。本中心對決定援助的事項,在三日內指派律師、公證員或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承辦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盡職盡責為受援人提供法律幫助。

三、申請法律援助的注意事項

1、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法律援助機構要求申請人做出必要的補充或者説明,申請人未按要求做出補充或説明的,視為撤銷申請。

2、申請人應如實陳述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情況,保證其提供的證明和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

4、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核實的,有權終止該項法律援助:

(1)受援人以欺騙方式獲得法律援助的;

(2)受援人的經濟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

(3)案件終止審理或者已被撤銷的;

(4)受援人又自行委託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5)受援人要求終止法律援助的。

法律援助機構在審核之後對於那些滿足條件的通常都會批准其申請,並指派專業的律師為其提供相應的法律幫助。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法律援助不需要支付律師費用的,但是訴訟費用還是需要交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