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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援助材料是什麼,有哪些程序?

有的人經濟窘迫,沒有錢請律師,又迫切希望打官司來還自己一個公道,這時就可以使用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正好彌補了這一情況。所以,法律援助對於整個社會來講,意義是非凡的,因為有了法律援助,那些貧困人羣才可以走上維權的道路。今天我們就來多方位的瞭解一下法律援助這個舉措,那麼,申請法律援助材料是什麼,有哪些程序?請看下文。

申請法律援助材料是什麼,有哪些程序?

一、申請法律援助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並載明以下事項: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理由;

(3)申請人的經濟狀況;

(4)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證據材料清單;

(5)申請人保證所提交的證明及證據材料屬實的聲明。 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口頭提出申請,由接待人員按上述要求記入筆錄,申請人簽字或捺指印確認。

2、居民身份證、户籍證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勞資、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證明及證據材料;

5、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

1、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2、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後,進行認真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之申請人補交,申請人未按要求補交的,視為撤銷申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需要查證的,由法律援助機構向有關機關、單位或者個人查證;

3、法律援助機構審查後通知申請人是否給予援助,申請人接到給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後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4、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和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主管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

5、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1)距法定時效屆滿不足七日,需要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的;

(2)需要立即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的。

三、法律援助的對象和條件

根據有關規定,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是我國公民和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公民,即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

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一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1、一般條件。確因經濟困難(以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為準),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並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2、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肓、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處判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

身份證、經濟證明以及其他材料。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後,符合條件的人可以去援助機構辦理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人可以進行申訴,有的申請人還可以先行使用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實施,幫助了人民羣眾維權,在一定程度上不僅獲得了人們的信任和支持,還拉近了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

標籤:材料 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