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訴訟指南

刑事法律援助申請程序是什麼?

在法律面前,公民都是平等,即使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其有權給自己辯護。如果因為經濟困難,無力承擔律師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這是我國司法救濟的一部分。符合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派出律師幫忙。那麼,刑事法律援助申請程序是什麼?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刑事法律援助申請程序是什麼?

一、刑事法律援助申請程序是什麼?

1、申請人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轉交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協助提供。

2、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後,進行審查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理由。

3、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責令法律援助機構及時對該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綜上所述,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沒有代理人,無力支付律師費,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當事人在刑事羈押階段,就可以向看守所提出申請,準備好經濟困難材料,法院受理後,派人審查,符合程序規定的,指定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幫助。

標籤:援助 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