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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戰略下的法律服務人才培養

“一帶一路”戰略下的法律服務人才培養

“一帶一路”戰略下的法律服務人才培養

湖北五峽律師事務所

卜亞東、付安楠

摘要

“一帶一路”是黨和國家在面對全球經濟形勢變化迅猛、統籌東西部地區經濟發展,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這一戰略的實施需要各方面的支撐,而法治是其中的關鍵,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通曉法律的專業人才,是法學的重要論題,是促進經濟共同體共同發展的重點,也是“一帶一路”這一戰略決策實施過程中的關鍵,為此,我們作為法律人,通過法律人才培養的創新路徑分析,如何在當下“一帶一路”戰略發展下挖掘、培養法律人才,建立屬於我們律所先進、鮮明的法律服務人才機制,從而推進經濟與法學教育的雙向發展。

關鍵詞

一帶一路、戰略決策、人才培養、法律服務

“一帶一路”是“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簡稱。它依靠的是中國與有關國家既有的雙多邊機制,藉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區域合作平台,沿用古代絲綢之路的歷史符號,積極發展與沿線國家的經濟合作伙伴關係,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經濟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一帶一路”戰略從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出發,適應新常態,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經濟共同發展。其戰略佈局是全方位、多元化的,在很大程度上賦予了法治與法學教育新的使命。在全球經濟快速發展中,法律人才培養面臨新的挑戰,在此情勢下,如何培養高素質的法律人才,尤其是涉外人才,成為了保障戰略順利實施的必要前提,因此作為法律人,研究“一帶一路”戰略下法律服務人才的培養對律所發展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高端法律人才培養機制迫在眉睫。

當下,正是“一帶一路”法律高端人才培養的機遇與挑戰。從公元0年到現在2000多年的歷史,我國的經濟在改革開放近40年有着突飛猛進發展,今年的“兩會”上國家發改委公佈的2016年中國經濟的增量佔全球經濟增量將近33%,而中國法律服務業佔世界法律服務行業比重是1.2%。根據司法部統計,中國現階段擁有律師30萬人,這30萬律師當中,真正能夠做到熟練處理國際法律服務業務的僅約有3000人,大數據説明中國法律服務業在國際法律服務舞台上“聲音小”,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嚴重缺乏,側面則體現了中國法律服務行業的市場發展和進步空間巨大。在法律人士看來,高端涉外法律服務人才不足、中國律師提供的國際化法律服務質量有待提升,是“一帶一路”戰略發展下的兩大法律服務國際化任務。

二、“一帶一路”戰略中法律人才的不足當前亟需改善。

人才缺乏已經影響和制約了國家戰略“一帶一路”方針政策的實施。但我國傳統法律事務及實務需要決定,法律實務部門招聘新人後,需要經過一段長時間的培訓才能滿足崗位需求。我們可以通過為還未進入法律實務部門的在校法律專業學生建立律師事務所實踐基地,方便學生在學校期間就能夠到律師事務所學習和工作,熟悉實務操作,學習實際工作經驗,以此縮短畢業後的律師實習期間,從減少律師實習時間的角度來增加獨立處理法律實務人才的數量。

三、以“一帶一路”戰略發展為契機,深化律師繼續教育、優化教學課程

從2016年12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紮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到今年5月在京舉辦“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峯論壇,從中央部委的2017年工作會議,到地方的對接部署,“一帶一路”戰略正在加速推進,這對法律人才的知識儲備和應用能力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律師繼續教育應該重新檢視傳統課程教學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結合“一帶一路”戰略發展的現實需求,重塑繼續教育課程體系,以深化法律課程教學改革。

(一)首先,應該從理念到課程建設上進行改變,通過全面研究不同國家及地區的律師培訓制度和教育體制,取長補短,整合優質的律師繼續教育資源和國家法治建設前沿的成果,以此充實課程內容,豐富法律人的知識寬度,提升知識儲備,以應對多變的國際法律環境;

(二)其次,從知識更新、終身教育的理念上對律師培訓課程進行改變,比如湖北律師培訓網律師繼續教育的涉外法律事務培訓課程的最近更新時間為2013年8月6日,而涉外法律課程的總數只有11節課程,課程的數量及更新均有不足,在此基礎上我們可通過課程引進、課題講座等方式延伸教育內容,尤其應強化國際慣例課程的深度和廣度,通過邀請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等相關領域的法律專家進行專題講座,幫助律師瞭解和掌握更多的涉外法律知識,拓展專業實務,以此增強國際法律意識,並及時上載培訓課程,以便未能參加講座課程的律師可以及時“充電”;

(三)此外,“一帶一路”律師教育改革應該積極引入國外律師培訓、教育模式,通過結合國內實際情況進行改革,逐步建立起契合國內外法律教育發展方向且符合“一帶一路”戰略發展需求的法律課程體系,以此為國家經濟戰略佈局提供更為優質的人才,提升法律人才培養的實效性。

四、以“一帶一路”戰略實際需求為着力點,推進法律實踐的開展

“一帶一路”戰略發展下,國家之間的交流合作深化發展,但因各國社會發展模式和歷史文化傳統的差異性,給法律人才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的法律人才不僅要熟知國內法,同時也要了解國際規則以及合作國家的法律,而實踐應用能力不足是我國法學教育中比較普遍的問題,隨着“一帶一路”戰略的推進,這一問題日益突出。優質法律人才培養,應該注重對基礎能力和實踐能力的雙向發展,國家和學校應該為學生和學者提供理論和實踐交流的平台,並在資金和政策允許下,構建國外法律實訓基地,從而讓法律人才通過短期或長期留學見習,深入各國的社情民意、風土人情,熟悉國際組織運作、理解國際規則,積累法律實踐經驗。

五、結語

隨着“一帶一路”戰略的逐步推進,對我國法律專業人才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目前我國在涉外法律服務方面仍然面臨着前所未有挑戰風險,涉外法律精英人才需求急劇增加,律師培訓、教育水平亟待提升,我們以“一帶一路”戰略對法律人才培養的新要求為切入點,提出了國際法律人才培養的創新路徑,從而為“一帶一路”戰略的深化推廣和實施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與法制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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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博曉,《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成就一帶一路法律精英》,法制日報

[3]蘇力,《當代中國法學教育的挑戰與機遇》,法學

[4]《法律服務國際化要“參與規則制定”》,師德教育新聞網

[5]韓大元,《全球化背景下中國法學教育面臨的挑戰》,法學雜誌

[6]龍長海,《論“一帶一路”戰略視域下的卓越涉外法律人才之培養》,知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