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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獲得一處宅基地的補償?

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獲得一處宅基地的補償?

一、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獲得一處宅基地的補償?

我國法律規定一家(以户口本計算)只能擁有一個宅基地,不合法律規定擁有多個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會得到拆遷補償款的。各地方對每人最多擁有房屋面積是有最高規定的,超出範圍的面積也不予補償。但是符合分户條件的可以將户口獨立出去可以擁有新的宅基地。

沒有經過審批的建築都屬於違章建築,無論是建在哪裏,拆遷時都得不到補償。

 二、以下四種“一户多宅”是合法的,理應予以確權:

1、 面積總和符合宅基地面積標準

一户村民在本村有兩處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來的面積總和並沒有超過本地明文規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此時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確權。

2、 因農房繼承、贈與等合法途徑形成的一户多宅(已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村集體成員)

我們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為農户的私產是可以繼承的,加之“地隨房走”的原則,因繼承農房佔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進行確權。

3、 宅基地合法買賣(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

同村村民之間符合法定條件的宅基地買賣是允許的。在農村很常見,比如符合分户建房條件,就申請宅基地建房,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批不下來,有人就選擇購買本村的宅基房進行翻新或加蓋,那麼在沒有分户之前的一户多宅也應當予以確權登記。

注: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物權法》第155條等有關政策,有條件的允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不為法律所禁止,那麼需具備的條件有:

(1)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2)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的;

(3)轉讓人擁有兩處以上的宅基地;

(4)轉讓行為需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隨房屋一併轉讓才有效。

4、 因管理部門銜接問題造成的一户多宅

基於管理部門銜接造成的一户多宅應當予以確權。

5、符合當地分户建房條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

符合當地分户建房條件但未分户另行建房的,其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經本農民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未分開居住的,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户後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