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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

       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


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

導讀:

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是隻寫一個人的,名字房屋產權可能只屬於一個人,但是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則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進行產權分配的時候,一定要在不動產登記簿上添加雙方的名字。

一、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

  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是隻寫一個人名字的情形房屋產權可能只屬於一個人,但是對於寫兩個人則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可以結合以下情形分析:

  1.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2.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結婚前個人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其答案是不屬於的。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三、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怎麼分配

  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離婚的時候不能要求分割,因為房產是對方的個人財產,共同參與還貸的,只能要求對方返還清償的貸款。

  本站網提醒您,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