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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購房寫一個人兩個人有區別嗎

看具體情況定:
1、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寫一個人和寫兩個人,那麼沒有本質區別,都屬於共同財產;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則有區別,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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