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不一致的,應如何處理?
如果服務期短於或者等於勞動合同期限的,服務期滿後勞動合同繼續履行不受影響,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服務期滿後,不論勞動合同期限是否屆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支付違約金。
如果服務期長於勞動合同期限的,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7條做出規定。具體來説,需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同意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則雙方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勞動者不再受服務期與勞動合同的約束,此種情況是用人單位放棄自己權利的情形,勞動者無須因服務期未屆滿而承擔違約金
第二種情況,用人單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則不能單方面要求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期限,使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期限保持一致。服務期滿,也即變更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關係,勞動者不再受服務期與勞動合同的約束。但是,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因其未完全履行服務期的義務,勞動者應向用人單位支付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
房產合同律師——購房支付全款後開發商主張要求補差價不辦理過户怎麼辦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繫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劉某麗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F公司協助我辦理北京市海淀區一號的產權過户手續,將上述房屋過户至我名下;2.訴訟費由我承擔。事實與理由:2000年8月10日,我與F公...
-
杭州刑事律師,明知是賭博網站還提供幫助?開設賭場罪共犯了解下!
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和幫助的,屬於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一,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等,收取服務費的數額在2萬元以上。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的,收取...
-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危害是什麼?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五花八門、舉不勝舉。所以,各個國家的競爭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概括性的規定,然後再具體列舉出典型...
-
瀋陽律師説法,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
手機是學生的合法財產,學生對於該手機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但是老師沒收的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區分以下情況:1、教師沒收手機後直接交與學生家長在該種情況下,教師是基於對於學生的管理進行的行為,沒收手機雖然短暫讓所有權人失去了對於所有物的佔有和處分,但由於教師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