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中,如何有利的應對違法強拆?
實踐中,遇到土地、房屋徵收時,被徵收人遭到非法強拆或受到強拆逼迫和威脅的事件屢見不鮮,看似平常的某一天,自己的房屋被一羣身份不明的人開着挖掘機強行推倒。違法強拆行為往往具有突發性,為的就是趁被拆遷人毫無防備之時,出其不意拆除房屋。作為被拆遷人確實沒有很好的方法去預防、阻止違法強拆的發生。難道這樣我們就坐以待斃,任由拆遷方侵害我們的財產嗎?
當然不是!在遇到強制拆遷的行為時,雖然被拆遷人與拆遷方之間的人力、物資、機械等諸多方面力量懸殊,在執法人員面前僅靠個人力量無法抗衡;但是,被拆遷人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進行維權。
首先,作為被拆遷人要先有效的識別拆遷方的行為是否屬於非法強拆,符合以下情形的,拆遷方的行為即是違法的: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作出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前,組織實施的強制拆除房屋行為。2、在徵收補償決定起訴期尚未屆滿,或被徵收人已經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等救濟期間,組織實施強制拆除行為。3、市、縣級人民政府在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後,未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自行組織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4、除政府主管部門外,開發商、村委會、居委會等其他第三方等人員以其他理由組織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5、未經通知,在被拆遷人不知情,未轉移或清點房內物品,採取相關保護措施實施拆除行為,造成房屋內財產嚴重損毀損壞的。
遇到上述情形的,老百姓要做些什麼呢?
一、保留房屋評估報告:如果附近或者周邊房屋出現了拆除的跡象,那麼我們就要對自己的房屋多加註意,強拆很有可能是對同一範圍內的房屋一起進行的。如果房屋缺失產權證明或者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有出入,那麼一定要注意核對房屋徵收時評估表認定的面積。如果沒有評估表,可以委託測繪機構對房屋進行基礎測量形成測繪報告。如果房屋被強拆,報告就能作為房屋狀況的具體信息為後續維權提供證據支撐。
二、記錄房內物品:被徵收人要提前轉移房內的重要財產和重要證件,畢竟如果強拆發生,那麼不僅房子的主體化為廢墟,房內的物品證件等壓在一堆磚瓦之下更是不可能找到。同時,對於屋內的其他物品,被拆遷人要對留存的重要財物製作物品清單,拍攝屋內物品的照片,詳細記錄物品的狀況,留存購買單據或發票,以防被強拆造成物品損失。
三、記錄強拆過程如果預感強拆要發生,被強拆人務必動員附近鄰居互相照應。強拆發生之時,第一時間趕到強拆現場,通過攝像及拍照等記錄強拆現場的畫面,儘可能拍到拆遷工作人員的制服,記錄執法車輛的車牌號等,為後續維權時明確強拆主體提供第一手證據。
收集好上面的證據材料,下一步就是啟動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確定強拆違法,要求拆遷方進行賠償。走到這一步時,律師提醒被拆遷人,法律維權是有時效的,切勿因為自己的觀望、猶豫而錯過維權期限。被拆遷人一定及時向複議機關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確認強拆機關實施的強拆行為違法並申請行政賠償。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並委託律師介入幫忙,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
-
2023年度貴州省工傷賠償標準,(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
2023年度貴州省工傷賠償標準(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一、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為前提:1、五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18個月;(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85047元/年÷12個月×36個月=255141;(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85047元/年...
-
最高法民一庭,離婚訴訟中不動產分割審判實務問答‖大竹縣律師
一、一方起訴離婚時,要求法院將其父母在自己婚後部分出資所購買房屋判令歸自己所有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
-
協議和合同的區別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協議”和“合同”這兩個詞。儘管這兩個詞在日常對話中經常被混用,但它們在法律上有着明顯的區別。理解這兩者的區別對於保護我們的權益和維護良好的商業關係至關重要,昆明律師劉瑾東律師將詳細解析協議和合同之間的區別...
-
夫妻離婚後,女方的嫁粧要平均分割嗎?
夫妻離婚後,女方的嫁粧要平均分割嗎?男婚女嫁,是每個人的終身大事,男方娶媳婦要給女方彩禮,女方嫁女兒要陪嫁粧,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習俗。那麼,在生活中,夫妻兩個人經常因嫁粧引發訴訟糾紛,今天就來聊一聊關於嫁粧的法律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問題。夫妻離婚後,女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