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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賭債需要共同償還嗎?

離婚協議 賭債需要共同償還嗎?

離婚協議 賭債需要共同償還嗎?

生活中有的夫妻結婚後並不是過得那麼幸福,如婚後男方對家庭生活從不過問,反倒欠了很多賭債,這樣的家庭在現實生活中很常見,而在離婚時,男方要求女方共同償還所欠的賭債,那麼,離婚協議中夫妻所約定的賭債需要女方償還嗎?

首先大家要知道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債務指的是哪些債務,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結婚後的共同債務有以下幾種:

1、夫妻雙方共同向第三人借的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這就是司法解釋新提出的“共債共籤”原則。

2、夫妻一方個人所負債務,事後經另一方追認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3、夫妻一方為家庭的日常共同生活所需而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包括日常的衣食住行方面,以及夫妻因購買應當劃為共同財產 的房屋車輛、撫養 贍養、教育培訓、共同經營生產、生病、必要的社交活動等方面用於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4、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明顯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一般不做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債權人 能證明該項債務確實用於共同生活的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5、夫妻一方串通第三人虛構債務或者製造假欠條的,債權人主張該債務為共同債務的,法院不予支持。

6、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男方借錢去賭博所欠下的債並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女方沒有義務償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除了分割共同財產之外,如果對外有債務,也要分清楚哪些是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償還的,哪些債務是一方的個人債務,避免債務混淆,侵害另一方的合法財產權益。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表達自己真實意願,雙方協商後,自願簽訂的書面協議,協議一旦生效對雙方都產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按照協議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在受理時如果查明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威脅等行為時,法院會依法撤銷該協議,並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分割夫妻財產和債務分配

離婚協議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因某一項約定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協議無效,所以,在離婚時不知道怎麼籤離婚協議時,您可以諮詢一下專業的離婚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幫助您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