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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房屋贈與產權過户申請

法律1.54W
如何寫房屋贈與產權過户申請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户


1、父母帶《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係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户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户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税;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税;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税;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變更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説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變更時要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應當先辦理繼承公證,再去土管局持公證書過户,辦理公證需要當事人提供財產證明、家庭、繼承人情況證明,所在單位、村委會可以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帶好需要的各項證件和複印件,就可以改變土地使用歸屬權,享受關於土地的優惠政策。在變更過程中,如果您遇到其他問題,也歡迎您諮詢我們的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情況為您提供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