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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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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不可抗力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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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是否屬於不可抗力

  一,房屋拆遷不屬於不可抗力(不符合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的定義);當事人如果對拆遷安置條款和補償內容有異議的,可以和當地房屋徵收管理部門協商解決;  二,不可抗力:  1,是一項免責條款,是指買賣合同簽訂後,不是由於合同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2,發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推遲履行合同,在我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