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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單質押融資擔保業務的風險要如何防範

法律2.57W
倉單質押融資擔保業務的風險要如何防範
倉單質押的風險有哪些

防範信用風險


在普通倉單質押貸款的操作中,信用風險是最主要最基礎的風險,是指貨主企業和第三方企業的資信風險,即關於貨物價值和倉單代表的權利的風險。所以,銀行在資信考察方面首先要注意考察貨主企業和第三方企業的經營能力、經營狀況、在行業中所處的位置及其資產負債情況等經濟信息。另外,還要注意其所處的信用環境,尤其是其歷史履約狀況和履約意願,杜絕與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夥伴合作。


防範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主要是指由於市場價格波動導致的倉單貨物損失的風險。防範這個風險要注意從兩個方面着手:


第一,注意質押商品的選擇。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倉單質押,要選擇適用廣泛、易於處置、價格漲跌幅度不大、性質穩定的商品作為倉單質押商品。


第二,注意倉單代表價值的足額與充分。由於評估機構的資質及信譽問題,倉單質押貨物評估價值中會有泡沫,質押貨物價值也會因市場價值的變化而導致質物的不足額不充分。因此,銀行一定要選擇資質好、信譽佳、水平高的評估機構。同時要有專門負責人適時披露風險點,對損失嚴重的質物要求增加足額充分的擔保。


防範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主要是指由於不能滿足或違反法律要求導致銀行發生法律糾紛而帶來的風險。防範法律風險要做到留置權不應優先於質權。根據我國《擔保法》和《合同法》規定,倉儲合同的保管人對保管貨物享有留置權,而該留置權優先於質權的行使,因此當貨主與倉儲機構發生費用糾紛,倉儲機構行使留置權時就可能影響到銀行質權的實行。銀行可與倉儲機構在協議中約定留置權的行使不應優先於質權.


此外,銀行還要注意質物來源的合法性,不合法貨物的質押是無效的,尤其是對於走私及違禁物品要及時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