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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訴可以直接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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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訴可以直接訴訟嗎
勞動糾紛訴可以直接訴訟嗎

可以。


勞動糾紛可以直接起訴,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以下6起勞動糾紛案件可以不經過勞動仲裁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1、只要求支付工資報酬的案件


有的單位無力支付員工工資,就以打欠條的方式“穩定軍心”來拖欠工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第3條相關規定,若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單位支付工資。


2、勞動仲裁逾期未處理的案件


勞動仲裁的受理和裁決都是有是時限要求的,不可能一直把案件拖着,如果勞動仲裁逾期沒有受理或者出結果的話,當事人就不用再等待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3、員工無社會保險待遇的案件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購買社保、不按規定為員工參保以及以補貼代替社保等行為,會導致員工無法享受社保待遇,或無法享受應有等級的社保待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1條相關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導致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法院應當受理。


4、經濟補償糾紛案件


除了工資以外,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的金錢項目還有加班費、高温補貼等各種經濟補償。按照規定,勞動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或補貼費的,法院應予受理。


5、企業改制爭議案件


企業改制是用人單位的大事,勢必也會牽扯很廣,比如裁員、員工崗位變化甚至編制變化等。按照規定,企業改制時應該妥善的安排員工,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產生爭議需要法院判決的,法院應當受理。


6、用人單位逾期不執行規定的案件


在勞動糾紛發生後,有的用人單位會配合員工協商處理事件,也達成共識簽訂處理方案,但是遲遲沒有處理動作。


按照《勞動爭議仲裁法》第16條相關規定:勞動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後,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約定內容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法院申請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