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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有效預防勞動爭議

法律1.53W
何有效預防勞動爭議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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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勞動爭議預防和處理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因實行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發生的糾紛。它是勞動關係內在利益差別和矛盾的外在表現,是由於勞動關係不協調、不穩定所致。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將直接關係到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關係到社會秩序的安全穩定。因此,如何預防和減少勞動爭議,保持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是目前社會各界所關注的焦點,政府職能部門、企業和勞動者都應共同地積極地採取相應的對策加以預防。

1、強化政府的宏觀管理職能

政府雖不能對勞資糾紛直接進行干預,但對勞動關係具有指導和調整的功能。政府應積極調查研究,培植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新型勞動關係,出台符合時代特徵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支持政府職能部門正確行使監督檢查職權,協調勞動保障部門與各經濟主管部門、工商、税務、財政、工會的配合。

2、強化勞動保障部門行政監察手段,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勞動監察運用行政手段規範企業行為是調整勞動關係,預防勞動爭議的一個重要方式,勞動保障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督檢查職能,積極開展行政執法,及時糾正和處理違法和違規行為,以進一步發揮勞動監察的作用。當前,勞動監察工作的對象,重點應放在發生過違法行為,勞動關係不穩定的私營企業;工作內容應重點查處利益衝突較為集中的非法用工、拖欠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強制加班等行為,杜絕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工作方式應採取接受職工舉報進行查處與定期和不定期到企業進行檢查督促相結合。

3、加強勞動法宣傳力度,提高勞資雙方的法律意識

政府、工會和勞動保障部門要廣泛深入地宣傳勞動法律、法規。要採取就業或上崗前進行勞動法規培訓,印發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小冊子、在人力資源招聘市場專設諮詢點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和輿論工具,從全社會的角度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宣傳教育,提高企業管理者的守法意識,自覺依法經營。

4、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貫徹落實好《社會保險法》,從根本上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

要進一步宣傳《社會保險法》,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各企業只要招用員工,就要簽訂勞動合同,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切實減少廣大勞動者的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