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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商品房和存量房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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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商品房和存量房的區別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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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商品房和存量房的區別

存量房,指的是已經被購買或是自建,並且取得了權證書的房屋,這個是相對於增量房而言的。增量房則指的是房地產開發商所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過的二手房,也就是通常所講的“庫存待售”的房產。存量房從嚴格意義上來説是存量的資產,存量房的市場也被稱做一級半市場。存量房的買賣程序是由買賣雙方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在合同生效後的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辦理登記轉移手續。

商品房是在中國的80年代興起的,指的是在市場的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出讓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照市場的價格來出售。商品房價格是由成本、税金、利潤、代收費及其所在的地段,房屋的朝向、質量,使用的材料等所組成的。

另外,若從法律的角度上來分析,商品房指的是按照法律、法規還有相關的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的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有新建的商品房、二手房以及存量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