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人民法院應當在多久內審理完上訴案件

法律9.84K
人民法院應當在多久內審理完上訴案件

實踐中發生合同糾紛案例逐漸增多,有的案例甚至成為了解決合同糾紛的參考案例。很多這樣的案例發生的原因具有普遍性,知道其中的解決方式才是最重要的,才能在辦理合同事務給自己一份權益保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人民法院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審理完上訴案件?

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0日內作出終審裁定。1、規定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與第一審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的期限6個月相比,要短得多,是因為上訴案件的審理是在第一審的基礎上進行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審查的重點是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因此,工作量要小一些。另外,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經過閲卷、調查、詢問當事人,事實核對清楚的案件,可以不開庭審理,逕行作出判決,在程序上可以省去不少時間。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在3個月內審結,還可以適當延長期限。2、規定對裁定上訴的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與判決上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相比較短,是因為審理程序方面的問題一般講比較簡單,不需要大量的調查核實工作,並且允許上訴的裁定都關係到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行使和訴訟程序能否進行的問題,需要及時地作出決定,審理期限也不應當過長。因此,民事訴訟法除對其審理的期限規定的比較短以外,沒有作可以延長期限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