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訴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上訴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修正案關於第二審程序的規定
第一百六十二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三條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身份號碼、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二)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三)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四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五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二、民事案經中院終審可上訴到高院嗎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故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三、民事上訴在一審法院還是去中級法院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案件適用兩審終審制,因此在二審法院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之後,那麼就會生效。不過,當事人對二審判決、裁定不服的話,可以申請再審。至於民事上訴是向中院提起還是高院提起,這就要看一審法院的級別是怎樣的了,一般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
二審有沒有必要換律師?
一、二審有沒有必要換律師?二審有沒有必要換律師要根據實際案件情況而定,由當事人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法律沒有進行強制規定。對於一些法律關係清晰、爭訴標的不大的可以不用請律師。爭訴標的較大、法律關鍵複雜的最好有律師。當事人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能夠應...
-
現在民事糾紛怎樣起訴?
一、現在民事糾紛怎樣起訴?(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
-
行政執法立案程序和條件有哪些?
一、立案的條件結合《行政處罰法》和《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的相關條文來看,立案的條件,一是發現違法行為;二是執法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這裏筆者認為第一個條件“發現違法行為”其發現的來源可以是:檢查中發現、羣眾舉報、控告、上級交辦、下級報辦...
-
在實習期內,法院允許民事訴訟律師出庭嗎
一、在實習期內,法院允許民事訴訟律師出庭嗎2013年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實施後,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等地法院都出現拒絕實習律師立案、簽收相關法律文件和出庭等現象,新民訴58條規定在禁止一般的公民代理之時亦將大量的實習律師排除在外,即實習律師將不能以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