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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制

法律2.64W
集體合同制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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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合同制與集體合同制工人有什麼區別

全民工是指國有企業職工,但仍然是合同制工人屬性。集體工,是根據企業生產需要,通過計劃內集體用工指標招收的工人,簽訂一次性勞動合同後,用企業所得支付其勞動工資和企業的福利待遇其他相應的社會保障。合同工是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嚴格講,所謂的全民工,合同工,集體工等,都屬於合同制工人,只不過因其所就職的單位不同而稱呼不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