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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違約法院應該怎麼樣處理

法律1.28W
賣房違約法院應該怎麼樣處理
賣房違約法院應該怎麼樣處理
如果賣方籤買賣合同後反悔,屬於賣方單方面違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主要看原告方的訴求以及合同的具體約定。
如果買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全部義務,可以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若買方不接受協商,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賣方必須履行購房合同。通常情況下,當買方滿足以下6個條件時,可訴請賣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
第一,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
第二,購房人具有購房資質;
第三,購房人已經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屋全款或辦理完成按揭貸款手續;
第四,購房人已經向開發商交齊了辦理過户手續的全部資料並交納契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費;
第五,合同約定的賣方為買方辦理過户手續的期限已經屆滿;
第六,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法院判決生效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後,原告可以根據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強制執行程序直接將房屋過户至買方的名下。
另外,如果合同約定了定金和違約金,原告也可以訴請被告雙倍返還定金或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