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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法院拍賣應該怎樣辦

房屋被法院拍賣應該怎樣辦
律師解析:房屋被法院拍賣應當承擔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配合法院執行,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脅方法阻礙法院執行人員執行財產,不得拒不交出房屋拒絕執行法院判決或其他生效裁判文書,不得私自變賣房屋或者故意毀損房屋,因為以上行為會構成我國刑法規定的妨害公務罪或者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受到刑事處罰。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
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