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勞動法勞動者不勝任

法律2.86W
勞動法勞動者不勝任

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福利,勞動者傷殘情況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受工傷勞動者依法應享有哪些工傷賠償內容等勞動工傷問題都在勞動工傷法規中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不勝任工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答案是肯定的。我國《勞動法》第40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下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要以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勞動者不勝任本職工作;(2)對勞動者進行了重新培訓或調崗;(3)重新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原工作或者調整崗位後不能勝任新崗位。只有在滿足這樣的一個前提下,用人單位才能以不勝任工作為由主張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還需要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程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