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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代位權債權是否必須到期

法律3.28W
行使代位權債權是否必須到期
行使代位權債權是否必須到期
是的。債權人應當在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以及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均已到期的情況下方可行使代位權。
根據法律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相關延伸】
問:代位權成立產生什麼效果?|
答: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債務人的相對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接受履行後,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相應的權利義務終止。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被採取保全、執行措施,或者債務人破產的,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