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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不辭職錢給麼

法律2.14W
工傷鑑定不辭職錢給麼
工傷鑑定不辭職錢給麼,相關的規定是什麼呢
員工工傷之後,和單位保持勞動關係,如果沒有傷殘,是可以拿到全部賠償的,如果有傷殘者,那麼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會暫時不予發放,等到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再次計算髮放。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以上就是工傷鑑定不辭職錢給麼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