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兩高串通投標案件司法解釋有什麼重要內容

法律3.29W
兩高串通投標案件司法解釋有什麼重要內容
兩高串通投標案件司法解釋有什麼重要內容
刑法條文第二百二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六條串通投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三)中標項目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四)採取威脅、欺騙或者賄賂等非法手段的(五)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