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工傷和交通賠償能否得雙得

法律1.27W
工傷和交通賠償能否得雙得
工傷和交通賠償能否得雙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工傷和交通賠償能否得雙得,這是可以得:
①在中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户都要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
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應當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不能直接對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
③即使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建立工傷保險關係,只要該單位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也是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予以賠償。換言之,應當參保的企業違法不繳納保險費的,發生工傷事故,也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承擔給付工傷職工相應保險待遇的責任。
④如果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對工傷保險賠償有異議,屬於勞動爭議案件,不屬於普通的民事侵權賠償案件,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⑤工傷保險相對民事損害賠償來説,有以下特殊的優點:
  a工傷保險實行用人單位無過錯責任,不考慮勞動者是否有過錯,只要發生工傷,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就應給予全額賠償。而民事侵權考慮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過失,實行過失相抵,即根據受害人過失程度相應減少賠償數額。
  b工傷保險實行社會統籌,有利於受害人及時獲得充分救濟;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分散了賠償責任,有利於企業擺脱高額賠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業風險過大導致競爭不利;工傷保險還有利於勞資關係和諧,避免勞資衝突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