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要賠償,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法律6.49K
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要賠償,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要賠償,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終止後如果用人單位主動決定不續簽的,不要賠償勞動者,但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單位要補償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要向勞動者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