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户籍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1.74W
户籍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户口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户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資料及流程(包括更改名字):rn  (一)《户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原件1份);rn  (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1份,驗原件);rn  (三)居民户口簿(複印件1份,驗原件);rn  (四)提供更正項目(包括主項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及户口遷入本市時間,非主項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狀況、服務處所、職業、出生地、籍貫等)證明材料。(複印件1份,驗原件);rn  (1)人口信息主項更正審批和程序: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經調查核實後報分局人口科審核(其中對18週歲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終審決定),分局人口科上報市局人口處審批,市局人口處接到上報材料後,由市局人口處作出終審決定,派出所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rn  (2)人口信息非主項更正審批和程序: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經調查核實後作出終審決定。rn  主項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18週歲以下名字更正20個工作日)辦結,非主項更正人口信息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