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申請勞動仲裁要哪些條件,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1.24W
申請勞動仲裁要哪些條件,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申請勞動仲裁要哪些條件,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爭議調解達不成協議,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訴人必須是與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勞動者。
(2)申請仲裁的爭議必須是勞動爭議。如果不是勞動爭議,而是民事、經濟糾紛,或者是勞動保障行政糾紛,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3)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必須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
(4)必須向有仲裁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有明確的被訴人和具體的仲裁請求及事實依據。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申請仲裁必須在規定的時效內。
(7)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備齊並符合要求。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