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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工人死亡責任劃分

法律2.27W
建築工地工人死亡責任劃分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為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為,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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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人死亡責任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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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看看老闆和死亡那個之間的關係:屬於事實合同的勞務關係(僱傭合同也是勞務合同,享受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義務) 再次,看守工地意外死亡,得分很多種情況,很麻煩。説幾點希望能幫到你。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地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期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則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